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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特殊教育定義、發展與趨勢

 

個別間差異(inter-individual difference ):人與人之間的不同。

 

  個別內差異(intra-individual difference ):個人內在特質的差異。

 

觀念:追求齊一性之餘,尤應重視歧異性的發揚。

 

第一節 相關名詞定義

 

特殊兒童(exceptional children):包含資優與身心障礙者。

 

殘障者( the handicapped):因能力缺陷所影響或造成的結果,缺乏做某事的能力,或以特定方式表現潛能的力量減弱。

 

障礙者(或稱能力缺陷者)(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需視環境情況而定。

 

EX:眼盲(在看不見不至構成殘障,眼明人在黑暗中反而致殘)、坐輪椅(他人反應)

 

exceptionalhandicapped來的周全。

 

※「特殊」(exceptional):生理、社會與智能方面的獨特性。

 

「學習者」:有待教導的個人。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

 

為了調適特殊學習者的獨特性而改變典型的教學方法。

 

※導因於文化、經濟、性別等社會因素而造成的特殊性,亦不宜忽視,尤其是在資賦優異領域。

 

※1975年全體障礙兒童教育法案(94-142公法),將自閉症(autism)一詞由原先的「嚴重情緒障礙」轉移到「其他健康障礙」。

 

(請參閱新修改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各障礙類別(更名)規定都有寫)

 

第二節 特殊教育發展簡史

 

※障礙者最早接受有系統地教導應推盲人與聾人。

 

※1975年通過94-142公法(全體障礙兒童教育法案):

 

1、確保3~21歲的全體殘障兒童接受「免費的、合適的公共教育」。

 

2、國家有義務為迎合每個障礙兒童的獨特需求,提供「個別化教育計畫」。

 

3、提出「最少限制的環境」(LRE)

 

4、學生與家長的權益,在特殊教育過程中所有階段應受到保障。

 

※特別以3~5歲障礙兒童列為優先順序,即所謂99-457公法。

 

※1990年又將「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案」改為「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

 

       1、Children with disability替代handicapped children

 

       2、學校應為十四歲以上學生,在其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訂定有關轉銜服務

 

       的需求。

 

       3、障礙學生應有接受輔助性科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機會,至於該等輔助科技    

 

       設施的類別,宜尤制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決定之。

 

        ※新修訂公布之<<特殊教育法>>

 

       1、更動特教類別關係。

 

       2、增修特殊教育類別。

 

       3、具體保障身心障礙國民受教權。

 

       4、規定設置單位與人員。

 

       5、規定特殊學校、班的安置。

 

       6、擴充設置特殊班的單位。

 

       7、貫徹實施個別化教育服務計畫。

 

       8、明定特教經費下線。

 

       9、提供申訴管道。

 

      10、規範專業團隊設置。

 

※有關特殊教育法規的內容:(這是舊版,要去查一下是否更名的法規)

 

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藝術教育法、強迫入學條例、教育基本法。

 

 第三節 特殊兒童的出現率

 

難以推估的因素:

 

1、  定義含糊,因個人主觀的解釋,影響估算的準確性。

 

2、  用以決定障礙的衡量規準與評鑑程序有所出入,衍生不少相關的爭論。

 

3、  能為障礙者提供的基金與專業資源的多寡,影響障礙者的數字,通常可資運用的資源與基金豐沛,出現率就會相對增加。

 

4、  以學生能否符合學校的要求為指標,若未能達成學校賦予之任務的學生,可能被判為學習障礙或輕度智能障礙。

 

5、  官方報告的出現率,通常以接受政府經費支持的那些為主,難免有失偏頗。

 

 第四節特殊教育的服務

 

※在考慮有誰負責教育特殊學生或這些學生宜安置在何處接受教育服務時,需考慮兩個因素:

 

1、特殊學生與普通學生差異情形。

 

2、衡量學校與社區所能提供的資源。

 

重點只選三個寫。

 

1、提供諮詢服務的普通班

 

(1)特性:普通班教師僅偶爾得自諮詢人員的協助,以迎合學生的一切需要;學生未接受正式的鑑定或賦予標記;學生全部統整在一起上課。

 

(2)服務的學生類別:輕度學習障礙;情緒∕行為困擾者;或輕度智能障礙者。

 

(3)特殊教育教師的基本角色:應要求提供演示與教學,以及協助普通班教師。

 

2、巡迴輔導教師

 

1、特性:全部或大部份的教學由普通班教師負責;特殊教育教師擔任學生的巡迴輔導教師和∕或為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服務;學生除了接受簡短的教學時間外,均與普通學生統整在一起。

 

2、服務的學生類別:視覺障礙者或肢障者;溝通障礙者。

 

3、特殊教育教師的基本角色:定期拜訪各班級,瞭解可能提供合適教學、材料與其他服務;為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演示、與轉介服務,並為有需要學生提供評量與教學;為邁向學生的全部統整再一起上課而工作。

 

3、資源教師

 

(1)特性:普通班教師負責大部分的教學;特殊教育教師提供部分的教學並為普通班教師提供意見;學生上學時大多統整在一起上課。

 

(2)服務的學生類別:輕度至重度的情緒∕行為困擾、學習障礙者,或溝通障礙者。

 

(3)特殊教育教師的基本角色:評估學生的需要,安排教學與管理;依普通班或資源教室排定的功課表,提供個別或小組教學;給普通班教師提供建議與示範教學;安排轉介學生至其他單位接受更多的服務;為使學生全部統整在一起上課而工作。

 

 第五節 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

 

一、統整教育(integrated education)的推動

 

讓障礙者與一般同儕統整在一起接受教育。

 

1、  優點:

 

(1)透過統整教育的安排,可改善一般同儕對障礙者的態度與知覺。

 

(2)障礙學生與一般同儕透過結構性互動,可使障礙學生習得溝通、社會技能、娛樂與家居技能等。

 

(3)將重度障礙學生與一般同儕統整接受教育,比將他們隔離,更能增進前者在學業上的進步。

 

(4)實施統整教育,並不至於導致一般同儕學業的退步。

 

2、政府的促成:

 

1895年,提出為輕中重度能力障礙者實施的「普通教育創新計劃」(REI),強調在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之間,存有一種「共同分擔的責任」,因而促使特殊教育專家倡導「融合方案」。

 

※所謂REI係由特殊教育工作者所倡導,建議重組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關係,將特殊與普通教育融合在一起。

 

二、合作諮詢(collaborative consultation)模式的倡導

 

※合作諮詢模式源自三合模式,即包括目標(T)或問題學生、居間者(M)或有能力影響學生者、諮詢者©或有能力與居間者一起工作者。

 

其中居間者與諮詢者包括普通教育教師、語言病理學家、教學助理、校長、家長或社區相關人士等,共同為協助輔導獲解決障礙學生面臨的問題而努力。

 

※家長介入特殊教育的具體作法:

 

1、實施親職教育:直接教給家長能有效與兒童直接工作的特殊技能與技術。

 

2、由家長擔任志工:志願到教室協助的義工媽媽或家長協助籌款教育基金、旅行時協助照料工作。

 

3、運用溝通管道:如召開親師會議、利用電話連絡或書面溝通等。

 

※重視機構間合作的重要性。

 

※我國教育部所訂<<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實施辦法>>反映出對合作諮詢的重視與努力。

 

三、轉銜計畫(transition planning)問題的重視

 

※轉銜:讓障礙學生畢業後,找到工作(就業)的計畫。在學生畢業前二至五年,即要開始。做好生活技能的準備。

 

※ITP:用以確認適當的介入與提供的訓練,可協助學生順利從學校過渡到離校後的生活。

 

四、教學個別化的設計

 

五、資賦優異多元論的應用

 

※泰勒:多元特殊才能圖騰柱

 

※Gardner多元智力論:提出語文、邏輯、音樂、數學、空間、軀體運動、人際以及個人等七種智能。

 

第二章 學前特殊兒童之教育

 

第一節 學前特殊教育的意義及重要

 

一、定義及目的

 

※「早期治療教育」,又可稱為「早期療育」或「早期介入」。

 

※目的:提供一種持續且有系統的教育方式,以協助零至未滿六歲具有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的幼兒及其家庭。

 

二、重要性及成效

 

優點:

 

1、降低未來在特殊教育安置及設施的經費。

 

2、  接受學前特殊教育者有較好的潛能發揮。

 

3、  家長較不會因身心障礙幼兒而放棄工作。

 

4、  其他尚有降低有關社會福利、犯罪防治等經費。

 

第二節 我國學前特殊教育的法律依據

 

幼稚教育法、兒童福利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是否更名?)、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設備及人員設置標準

 

第三節 學前特殊教育的對象及其成因

 

一、對象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辦法>>:

 

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因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二、特徵

 

※發展遲緩幼兒最常見的發展問題首推為語言問題,其次依序為認知、精細動作、行動、自理、社會情緒等能力問題,而感官和健康問題最少。

 

※以年齡層來分,則三歲以前之發展遲緩幼兒最常見問題為行動及精細動作,三歲以後,則以語言問題為常見,認知和精細動作次之。

 

三、   成因

 

(一)基因異常

 

  正常人類染色體的數目為46個,亦即23對。其中前22對為常染色體,而第23對為性染色體。

 

1、  數目異常:唐氏症多了一個第二十一號染色體

 

2、  結構畸變:貓哭症第五號染色體短臂缺失

 

1、  常染色體異常:大多數有多種畸型和智能障礙(唐氏症、貓哭症)

 

2、  性染色體異常:以性分化障礙為主(X染色體脆弱症為性連鎖家族遺傳性智能障礙;只有女性會得到的Turner症,由於缺少一個X染色體而導致身材矮小及至智障)

 

3、  染色體平衡移位:帶病者本身無畸型,但約有四分之一的機會會生出畸型或智能障礙。

 

補充:(特兒發綠色講義)

 

1、染色體構造異常:貓哭症(5P)

 

無淚(三個月大後仍無淚,正常人三個月大後眼淚多起來),頭髮早成白色,30%有斷掌紋,指紋常呈過多的漩渦紋,有先天性心臟病,如開通的動脈管,智商低於50,心智及生長遲緩。出生時,低體重。

 

3、  染色體數目異常:21三染色體(唐氏症)

 

600位活產新生兒中有一位(六百分之一發生率)。男比女等於三比二。母親35歲以上為高危險群。丹鳳眼,40~60%有先天性心臟病,此是最大的死因。甲狀腺功能低下,小部分呈功能亢進。多數為中度智能障礙。

 

※網路資料(陳穎部落格)智能障礙產前因素與罕見疾病(總復習)

 

http://ying016.pixnet.net/blog/post/22549571-%E6%99%BA%E8%83%BD%E9%9A%9C%E7%A4%99%E7%94%A2%E5%89%8D%E5%9B%A0%E7%B4%A0(%E7%B8%BD%E5%BE%A9%E7%BF%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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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染色體異常

 

 (1)唐氏症(Down's syndrome):

 

     有一張圓圓像月亮般的臉龐,塌塌的鼻,雙眉間距離較寬,智力通常有遲滯的現  

 

     象,可能帶有先天性心臟病,肌肉張力低,而且復發性感染,急性白血病的機會

 

     大增。在台灣,平均每一天650名新生兒中有一位是唐氏症,他們具有愛心,性

 

     情溫馴,模仿力很強,很有學習的潛力。

 

大部分唐氏症者源於第二十一對染色體在減數分裂形成精卵過程中不分離導致兒童的染色體多了一個,一般正常人有23對即46個染色體,唐氏症者則有47個染色體)。極少數唐氏症個案則是第21染色體轉位到其它染色體。染色體之所以發生異常與遺傳的關係並不大,父母不必自責。

 

 

 

(2)易脆X症(Fragile X Syndrome):

 

遺傳性的智力障礙中發生率最高的要算是易脆X症了,它是一種發生在X染色體尾端的脆裂性缺陷而導致智力缺陷,男生比女生罹患此症的機率要高,症狀也比女生嚴重。他們的外表較明顯的大約包括:頭偏大了些,臉型窄長,及擁有一個較高拱起來的上顎。大體來說,易脆X症兒童較有困難的要算是人際社交問題、溝通問題及一些固執性行為,但每個兒童仍然會有個別差異存在。

 

 

 

(3)威廉症候群:

 

 

 

威廉症候群是一種位於第7號染色體某些基因缺損而造成的極罕見遺傳病,症狀包括:類似小精靈的臉、心臟血管異常、新生兒期躁動、牙齒及腎臟異常、聽覺過敏和肌肉骨骼異常。這種兒童具有音樂、語言及人際關係的天份,但是智力方面的表現卻較低。

 

 

 

  1. 2.    新陳代謝失調:

 

如苯酮尿症(Phenylketonuria,簡稱PKU)是一種先天性代謝異常遺傳病。

 

在人體內,苯丙氨酸水解脢會將苯丙氨酸(一種氨基酸)轉化成酪氨酸(另一種氨基酸)。當苯丙氨酸水解脢缺乏,那麼苯丙氨酸便會在體內累積,形成毒性反應,出現智力障礙、器官受損和姿勢異常等症狀。苯酮尿症嬰兒在出生時便能檢測出來,嚴格的飲食療法(給予低苯丙氨酸的奶粉或食物),可以正常的存活成長。

 

 

 

 

 

3.    內分泌失調:

 

 

 

如克汀症(cretinism,或稱呆小症,或稱甲狀腺機能衰退症) 。起因於甲狀腺素分泌不足導致甲狀腺機能衰退,兒童在出生時可能很正常,六星期後則慢慢顯示出來並造成智能受損(徐享良)。克汀症所引發的智力受損程度,視甲狀腺素缺乏的多寡、甲狀腺素從母體傳到胎兒的變化情形,以及被發現時的年齡而定(何華國,民88)。若能在出生後三個月內與以甲狀腺素治療,有70%的兒童可以有正常的智力(徐享良)。

 

 

 

4.    頭部異常:

 

 

 

 (1)腦水腫(hydrocephalus):

 

 

 

腦水腫的成因通常是因為腦脊髓液分泌過多,無法被吸收或順暢流通,導致頭蓋骨擴張前額突出,過多的腦脊髓液並且壓抑了腦部的發展,而形成智力受損。目前可藉由手術將腦脊髓液引出,以減少對大腦的影響。

 

 

 

 (2)小頭症(microcephaly):

 

 

 

小頭症的形成多由腦部組織發育不全,頭愈小,智力缺損愈嚴重。

 

 

 

5.    Rh血液因子不合引起的過敏反應:

 

 

 

當母體和胎兒Rh血液因子不合,母體的血液中產生的抗體可能危害到胎兒,導致自發性流產、死胎,或出生後黃疸、貧血、心臟缺陷、智能受損。通常可對Rh-型母親施打疫苗,以防止母親血液產生抗體;至於已患有Ph症的嬰兒則可以重複換血來治療。

 

 

 

6.    中毒:

 

 

 

近年來醫學儀器的發達,使我們可以了解孕婦抽煙、酗酒和服用藥物對胎兒的直接影響。

 

胎兒酒精症候群(Fetal Alcohol Syndrome)便是一例。我們早就知道媽媽酗酒對胎兒不好,近幾十年我們可以更從研究得到直接證據指向母親喝酒對胎兒的不利影響,而美國新生兒中每一萬名嬰兒就有高達7位是胎兒酒精症候群,這是一個警訊。胎兒酒精症候群直接影響到胎兒在母親體內大腦的發展,出生後對兒童會有注意力分散及過動的問題,且可能導致嚴重的智力受損。(Kirk)

 

 

 

7.    疾病感染:

 

 

 

許多疾病-包括德國麻疹、愛滋病、梅毒-會對胎兒產生嚴重的後果。若孕婦在懷孕前三個月感染德國麻疹,胎兒耳聾、心臟缺損和智能障礙,若是懷孕後期才感染則幾乎不會有後遺症;若母親得愛滋病,或血液中有此病毒,在子宮中感染愛滋的胎兒便可能出現生長異常的情形,日後也會造成智能缺損的現象。

 

 

 

8.    外傷及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影響孕婦的任何事情都會影響胎兒,包括常見的車禍,孕婦缺氧。此外環境中有害因素包括化學物質、放射線、高溫和過高的濕度等。研究發現,懷孕期間食用被化學物質污染過的魚所生出的兒童記憶力不佳(黃慧真,民79);孕婦暴露在高濃度鉛的環境所生出的兒童智力較低;放射線如X光會引起基因突變,尤其是在懷孕前三個月更形明顯;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日本的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後所影響的日本嬰兒,更是放射線物質間接對胎兒影響的事例。

 

 

 

※網路資料(擷取X脆弱症處遇方式) 此症是僅次於唐氏症,造成智障好發的第二原因

 

http://eajim.pixnet.net/blog/post/57966964-x%E6%9F%93%E8%89%B2%E9%AB%94%E8%84%86%E8%A3%82%E7%97%87

 

2015 7 28

 

個體層面

 

以正增強的方式為基礎,搭配使用行為塑造(Shaping)的技巧,引導語言發展落後的兒童,從只會說「吃」,變為「吃蘋果」,再轉變為「要吃蘋果」,最後訓練其清楚的說「我想要吃蘋果」。在改善行為問題方面,可以應用相同的行為治療原理與技術,逐步延長個案等待的能力,以達到改善其衝動控制不佳,增進個人等待與忍耐的能力。待患童長大些,到了學齡階段,個案可能因為注意力的不易集中,或其他認知功能的損傷,導致學習上遇到相當的障礙,如果在引導此類個案學習的過程中,仍能秉持正增強的原則,將能大大的減少患童在學習過程中所遭遇的挫敗感,如此方能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情緒困擾。

 

家庭層面

 

在一個家庭中,要面對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已經是一件相當具有挑戰性的事了,若再加上此疾病的遺傳因子是經由母親傳遞給下一代,這樣的結果對這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患童的家長除了要同時面對患童可能引起的各種困擾以及漫長的療育之外,同時要面對夫妻之間關係的微妙變化。此時,即使是細微的小事都可能成為嚴重爭吵的理由,這個家庭宛如陷入了壓力鍋當中,壓力無處宣洩的結果,導致家庭內的壓力不斷上升,這樣的壓力讓每位家庭成員都處於緊繃狀態,這樣的結果對所有成員都只是有害而無利的。因此,在介入的策略方面,可以從兩方面進行:首先,減緩家庭內壓力的繼續上升,在心理師的協助下,一方面改善患童的順從性,一方面提昇父母的親職效能,如此不僅可有效協助父母改善患童的發展困境,同時也能幫助父母發展出改善患童行為問題的方法,也由於日常生活的困境能有效的獲得改善,家庭內所產生的壓力便可獲疏解。而另一方面,則是要增進壓力的宣洩管道,在心理師的協助下,透過婚姻諮商,讓潛在的壓力與可能對遺傳問題的不解或不諒解,得以進行溝通與對話,改變原來只探討疾病的成因,轉而變成積極地為患童建構適當的教育與教養環境,當夫妻找到共同的目標時,便能有效的將擔心、憂慮、焦慮轉化為實際執行的力量,運用於改善家庭生活中。

 

人際與互動層面:

 

由於患童常有衝動控制、自我中心、以及社會技巧不足等問題,常因此導致頻繁的人際衝突,造成同儕不願意與患童互動,使得患童陷入社會孤立的地位,同時,患童也因為同儕的不友善而傾向於對他人做敵意歸因,認為他人總是故意挑或蓄意對患童不利,而使得患童更願意使用攻擊行為作為回應對方的手段,如此惡性循環的結果,使的患童的人際互動愈差,互動的技巧愈顯不足。因此,在協助患童改善社會互動技巧方面,應該建構一個適合患童能力水準的團體,此團體以訓練社會人際互動技能為目標,於團體中進行衝動控制、輪流、等待、禮貌性的邀請、委婉的拒絕、學習訂定遊戲規則、遵守規範、接受他人的拒絕等人際互動過程中的技能。籍著團體成員間的互動,學習並修正人際互動的技巧,達到改善人際關係,增進社交技巧,最終達到提升人際互動水準的目標。

 

結語

 

此症患者,是可以透過早期特殊療育計劃得到改善,而且根據專科醫師的經驗,患者年紀愈小,愈早接受早期療育的治療,其治療效果也愈好。在教養患童的歷程中,若能夠以鼓勵、正增強為出發點,讓患童在鼓勵與成功的經驗下學習,並藉由適當的團體輔導,讓患童得以因為人際互動品質提昇,而獲得許多正向的回饋,提升並增進其正向自我概念,建立自信心,並從成功的經驗中,培養嘗試錯誤的勇氣,使患童更願意面對未來的困難與挑戰。如果家族裡面有原因不明的先天智障都應該接受這種檢查。目前我國少也有一些醫院可以利用先進的技術檢查這段特殊基因的長度,以確認家族內是否有這種潛在的危險。檢查胎兒時本症也有一些特殊的地方-絨毛檢查的正確性不如羊膜細胞或胎兒臍帶血的分析。因此為了正確的產前診斷,應該利用羊膜穿刺或臍血採取,不要使用絨毛採樣。

 

◎考古題:

 

(A) 31.「男性的出現較高,且進入青春期後大有睪丸變大的現象,外型上則有臉型較長、額頭較高、耳朵較大等特徵。」是下哪一項病 (A)X染色體脆弱症(fragile X syndrome) (B)克萊菲爾症(Klinefield's syndrome) (C)特氏症(Rett’s syndrome) (D)特納氏症(Tuner's syndrome)

 

(4) 65. 哪種症候群會伴隨智能障礙?(A)脆弱 x 染色體症候群(fragile X syndrome) (B)小胖威症候群(Prader-Willi Syndrome) (C)威氏症候群(Williams-Beuren syndrome) (D)安琪曼症候群(Angelman syndrome): (1)(A)(B)  (2)(B)(C)  (3)(A)(B)(C)  (4)(A)(B)(C)(D)。

 

(C) 56.「X 染色體脆弱症」會造成下列哪一項障礙的產生? (A)學習障礙 (B)情緒障礙 (C)智能障礙 (D)聽覺障礙

 

(C) X 染色體脆症(fragile–X syndrome)除造成智能障礙之成因,對於 (A)妥瑞氏症 (B)貓啼症 (C)自閉症 (D)苯酮 之發生與影響,在文獻上常被提到。

 

(D) 35. 下列對X 染色體易脆症的描述何者有誤?(A) X 染色體易脆症患者中,通常女性症狀比男性輕,因有些女性患者的另一個X染色體為正常(B)全部X 染色體易脆症男性患者一定有智能障礙,介於輕度到重度之間。(C)女性染色體易脆症患者有一半智商正常,一半智能障礙的比例(D)X染色體易脆症又稱海勒氏症(Heller’s syndrome)或「幼兒癡呆症」 (兒童期崩解症又稱海勒氏症或幼兒癡呆症)

 

 

 

(A) 男性的出現率較高,且進入青春期後大都有睪丸變大的現象,外型上則有臉型較長、額頭較高、耳朵較大等特徵。」是下列哪一項病狀? (A)X 染色體脆弱症(fragile X syndrome) (B)克萊菲爾症(Klinefield's syndrome) (C)雷特氏症(Rett’s syndrome) (D)特納氏症(Tuner's syndrome)

 

(C) 40. 下列何種症候群之起因主要乃是因為個體第二十三對染色體中的X 染色體發生突變;其出現機率,男性約為1/4000,而女性則為1/8000;而主要癥狀大致包括認知功能缺損、說話與語言發展遲緩、聽覺記憶與接收能力差、視覺接觸差及缺乏社交能力等?(A)唐氏症 (Down Syndrome) (B)朴列德-威利症 (Prader-Willi Syndrome) (C)X 脆裂症 (Fragile-X Syndrome) (D)透納氏症 (Turner Syndrome)

 

(O) X染色體易碎症是屬於性聯遺傳疾病。

 

(A) 自閉症者中較不會伴隨下列哪一種遺傳性疾患? (A)Williams症候群 (B)結節性硬化症 (C)神經腺維瘤症 (D)X染色體易脆症。

 

(A) 40. 根據研究顯示,男生患自閉症的比例高出女性四倍之多,請問是由於下列何種原因?(A)A.X 染色體異常 (B)B.傳統文化影響 (C)C.男性右腦比較發達 (D)D.父母管教過於嚴厲。

 

(B) 5.根據最新發現,下哪一種染色體症候群是導致智能障礙的主因?(A)Down Syndrome(B)Fragile X Syndrome(C)Tay-Sachs Syndrome(D)Turn's Syndrome

 

(C) 51. 以下各種罕見疾病可能伴隨有智力障礙的問題,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俗稱「蒙古症」的唐氏症,是因為第二十一對染色體多了一個染色體。孕婦懷孕第四個月後,可做「羊膜穿刺」得知 (B)「貓哭症」(Cri-du-chat Syndrome),哭聲像貓鳴、外觀異常與智能不足,外觀異常包括:小頭圓臉、眼距過寬、耳位低或耳型異常、臉型不對稱等 (C)「呆小症」是因為基因缺陷造成新陳代謝異常 (D)X染色體脆弱症(Fragile X syndrome):其外觀為臉部較長、下巴突出、嘴唇較厚、雙耳較大

 

 

 

(二)孕期感染及出生時意外(回歸本文)

 

(三)不良環境

 

五、預防方法

 

(一)障礙發生前

 

1、遺傳諮詢

 

遺傳諮詢是一個溝通過程,專門處理家庭中遺傳疾病的發生和再發率的問題。在過程中由專業人員來協助家庭瞭解醫療的事實、疾病的遺傳型態與再發率、協助個人或家庭針對疾病之再發做一合適的選擇與預防。藉由遺傳諮詢的會談,可讓患者及其家屬瞭解是否確定患有此病,家庭中其他成員有無發病發險及風險如何,以及遺傳疾病的主要症狀、預後、遺傳機率、預防及改善症狀的方法,使病人及家屬能充分理解,並採行因應對策,以減少此種遺傳疾病於此家族的再發與預防遺傳疾病患兒的出生。目前我國少也有一些醫院可以利用先進的技術檢查這段特殊基因的長度,以確認家族內是否有這種潛在的危險。如果孕婦本人為患者或帶因者,則其子女都有機會罹患此症,應該要接受產前診斷。

 

*什麼人應尋求遺傳諮詢:  

 

1.本人或家族成員患有某種遺傳疾病或先天畸形。

 

2.曾生育過遺傳疾病患兒或先天畸形患兒的父母。

 

3.不明原因反覆流產的夫婦。

 

4.婚前已知相戀對方或家族成員中有某種遺傳疾病或先天畸形者。

 

5.婚後多年不孕夫婦。

 

6.性器官發育異常的男女或原發性閉經的婦女。

 

7.原因不明的智障、發展遲緩及矮小。

 

8.多發性畸形者。

 

9.染色體構造異常的患者之父母及家屬。

 

10.35歲以上之高齡孕婦。

 

11.長期接觸不良環境因素的婚齡、育齡的青年男女。

 

12.孕期接觸不良環境因素、病毒感染、服藥不當,以及患有慢性疾病之孕婦,如糖尿 病、癲癇。(字體不一樣為網路資料)

 

2、產前檢查與孕期照顧

 

染色體檢查︰ 檢體收集方式包含下列(網路資料)

 

1.羊水染色體檢查採檢—由產科醫師以無菌針筒抽取羊水,一般為20ml左右,淡黃~黃色。懷孕週數少於 15週者,則以1 ml/1 week為採檢原則。檢體未能當日送檢時,可先冷藏於4℃ 冰箱,並儘速於24小時內送至實驗室。

 

2.血液染色體檢查採檢—先抽取heparin 0.5 m l於無菌針筒內,再直接採周邊靜脈血5~ 10m l。胎兒或新生兒須全血2~3ml。檢體未能當日送檢時,可先冷藏於4℃ 冰箱,並儘速於24小時內送至實驗室。

 

 3.骨髓染色體檢查採檢—臨床醫師以細胞遺傳室提供的heparin為抗凝劑,先抽取0.5-    1ml於無菌針筒中,充分浸濕針筒,並不將殘餘heparin擠掉,直接抽取骨髓液5ml。

 

4.絨毛(CVS) 染色體檢查採檢—須分離出villi,勿含許多母體組織,放入細胞遺傳組提供的培養液管中(切勿放入生理食鹽水)。(在網路上看到不太贊成這個)

 

5.軟組織染色體檢查採檢—胎盤(胎盤膜)、臍帶、皮膚、肺臟或腫瘤組織,放入細胞遺傳組提供的培養液管中(切勿放入生理食鹽水)。

 

3、嬰幼兒預防措施

 

4、家庭衛生教育

 

5、健全社會風氣

 

(二)障礙發生後

 

1、積極尋求正確且合適的的治療方法。

 

2、醫療及教育等單位提供各項復健、教育、福利等資訊及服務。

 

3、建立完整的通報及照顧系統。

 

4、改善障礙環境,提供輔具及設備。

 

5、提供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的心理支持,提昇社會的接納及關心度,以增進其生活品質。

 

第四節 學前特殊兒童的鑑定與評量

 

一、時機

 

遲緩:一般以幼兒的某一項發展年齡落後生理年齡的20%(例如幼兒生理年齡五歲,但其語言發展只有四歲)以上,就有必要做詳細完整專業評估。

 

二、工具

 

(一)產前篩檢診斷階段

 

1、  母血胎兒甲蛋白測驗

 

測試母血胎兒甲蛋白外,也同時測定母血中的絨毛荷爾蒙值,再加上母親的體重、年齡等,來推算唐氏症的危險機率。34歲以下孕婦例行篩檢。

 

2、  超音波檢查

 

當胎兒甲蛋白偏高時,檢查胎兒神經管部分,是不是無腦兒、有沒有脊柱裂、腦膨出、胎兒腹壁缺陷。

 

3、  羊膜穿刺:是否有染色體異常。

 

(二)出生時篩檢診斷測驗─艾普格測驗(Apgar Test)

 

測量嬰兒出生第一至第五分鐘時,在心跳、呼吸、肌肉張力、反射動作、及膚色這五方面的狀況,滿分十分,每一項0~2分。

 

(三)特殊性的醫療診斷測驗

 

(四)發展能力測驗

 

1、  綜合的發展能力測驗

 

2、  認知能力評量

 

3、  知覺動作能力評量

 

4、  語言能力評量

 

5、  適應行為

 

三、方法

 

(一)觀察法

 

1、  事件紀錄法

 

2、  時間取樣法

 

3、  檢核表法

 

4、  評量表法

 

(二)測驗法

 

(三)晤談法

 

四、注意事項

 

1、評量前評量者應先對幼兒的習慣、喜好等有初步了解,並與幼兒建立關係,讓幼兒適應評量環境,以便幼兒在較適合的情況下接受評量。

 

2、評量過程中評量者應適時給予幼兒鼓勵與讚美,並能仔細察覺幼兒不適的徵兆,以便根據幼兒的個別差異作時間或方式上的調整。

 

3、評量後所獲結果應綜合其他資料為參考,以便對評量結果的解釋上較具周延性與可靠性。

 

第五節 學前特殊兒童的課程設計

 

一、課程模式

 

1、  認知的模式:可以經由與環境的調適與互動,使其產生內在的學習動機,而成為主動學習者。

 

2、  行為的模式:Skinner理論,行為的模式認為環境是影響幼兒行為主要因素。減低不良行為發生,在教學策略方面比課程內容還要重視。

 

3、  發展的模式:幼兒的發展是依循與生俱來的順序。發展模式的課程內容通常是按照一系列的發展指標,以及提供有目的的環境,以鼓勵幼兒參與遊戲及學習活動。發展指標通常是從發展評量的工具中選取出,以便進行評量─教學─評量

 

4、  功能或生態評量

 

強調日常生活中具有功能性的技能,而非僅是按照發展或學業技能的順序。功能的或生態的模式尤其適合障礙程度比較重的幼兒。

 

二、教學情境

 

1、  一致性:教學情境的一致性可以幫助幼兒學習為社會所接受的必要常規,讓幼兒明瞭他們被期待是什麼行為,以及他們可以期待老師什麼行為,這樣的預知能力培養,可以讓幼兒在教學情境中有安全感。

 

2、  例行活動:擬定活動時間表可以幫助幼兒明瞭每日活動的一致性,以促進活動之間有較順利的轉換。

 

3、  常規:建立對環境的一致性,常規必須是具體可行的。

 

4、  建設性的結果:強調自然及理論的行為結果,可以幫助幼兒發展社會責任。

 

※自然的行為結果:行為的後果不是成人的干預,而是幼兒從經驗中學習到的。

 

(1)午餐時,幼兒不願意進食,之後會感到餓,而記住下次用餐時要一起進食。

 

(2)遊戲時,不願意與其他幼兒輪流玩玩具,而嘗到下次別人也不願意和他一起玩的結果。

 

※理論的行為結果:當成人覺得自然的行為結果無效或有傷害性時所制定的行為後果。

 

例子:拿沙子丟其他人,他就必須離開沙坑或被隔離。

 

→ 這些行為的後果最好在行為發生後盡快的實施,讓幼兒行為之因果關係。

 

5、  變化性:一天的活動中應該盡可能包含團體活動及個別活動、活動時間及安靜時間。幼兒的注意力很短暫,因此新奇的、幽默的、有趣的教學方法可以促進幼兒有較佳的學習動機。

 

6、  避免挫折感:將活動或工作分成幼兒可以接受的小步驟完成以提高成功率。隨時注意幼兒是否生病、或飢餓的狀況。

 

7、  鼓勵適當的表達感受:幼兒通常無法聽懂成人的長篇道理,因此簡短的說明以及溫柔的身體接觸,或是表達對幼兒感受的瞭解等,都是有用的方法。

 

8、  促進正向行為:鼓勵幼兒合作行為、提供良好示範與模仿,善用增強系統。

 

9、  基本的安全及健康觀念:衛生習慣。

 

10、    特殊設備:輪椅、助聽器、助行器。

 

第三章 學習障礙

 

第一節

 

※定義;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102年版

 

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學習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新舊定義與鑑定原則之比較

 

1、新的定義明確指出「神經心理功能異常」是造成學習障礙之主因。學者專家也普遍支持學習障礙的起因推測與中樞神經系統有關。

 

2、在新的定義中,將知覺─動作協調能力納入,使學習障礙的範圍更周詳。

 

3、以學生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行為有顯著困難。學習障礙是一群異質性高的團體。

 

4、有個人內在能力差異的現象。

 

5、新的鑑定辦法特別強調學習障礙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

 

第二節 出現率

 

※民國八十一年普查,僅次於智能障礙,出現率為第二多的特殊兒童。

 

※民國八十八年普查,成為學生人數最多的身心障礙族群。

 

第三節 起因

 

一、外傷

 

※外在因素使個體中樞神經系統損傷,造成學習障礙。

 

※腦傷有可能在產前、產中及產後造成。

 

產前: 母體在懷孕時喝酒、服食藥物有關(最易預防)

 

產中: 早產、缺氧、難產、醫療過程不當(使用手術鉗)。生產過程中的併發症。

 

     一些產中顯現特殊情況的兒童,日後學業成就卻很正常發展。

 

     單獨使用此因素做為判斷日後學業問題是很危險的。

 

產後:意外事故、疾病所引起的中風、高燒、腦炎、腦膜炎及腦傷等。

 

※許多研究提及神經缺陷,但要診斷出此方面缺陷卻十分困難,最主要原因兒童的神經系統一直持續發展中,故很難區分發展遲緩和實際障礙,需改善神經測試方法的信度與效度。

 

二、遺傳影響

 

部分學者相信學習障礙與家族成員有關。

 

三、生物化學異常

 

   ※神經傳輸系統不平衡導致神經衝動傳輸困難。

 

例如:一些注意力缺陷者常伴隨過度神經衝動,不讓大腦有適當時機處理所得資料。

 

※大部分的研究都藉著測量學習障礙者血液、尿液及腦脊髓液中的化學變化,探討可能原因,並無肯定結論。

 

※對某事物過敏因素:

 

食物中的水楊酸鹽與人工色素及香味,可能引起學障。

 

例子:如牛奶、巧克力過敏兒童。

 

※個體沒有吸收足夠的維他命造成。

 

四、環境因素影響

 

五、不明原因

 

第四節 特徵

 

                            學習障礙

 

                     神經心理∕發展的學習障礙

 

生物∕遺傳缺陷                                            記憶缺陷

 

知覺─動作缺陷                                           注意力缺陷

 

視覺歷程缺陷

 

聽覺歷程缺陷

 

                         學科∕成就障礙

 

 語言與閱讀         寫作         拼字         數學         執行功能

 

 

 

                            社會障礙

 

低自我概念                  反抗行為                    動機及興趣不足  

 

                      

 

                       圖 3-1 學習障礙型態

 

 

 

※特徵:

 

1、每一學生都是獨特的,可能在某一領域有學習問題,但在其他領域不一定有此現象。

 

2、學生必須持續顯現此一特徵一段時間,才有可能被列為學障。

 

3、在鑑定學習障礙時最好先只是描述學生的行為特徵,而不是直呼該生為學障,因為顯現某種特徵行為並不一定是學習障礙。

 

4、鑑定學習障礙主要依據學業實際成就與評估能力,兩者是否有顯著差異而定。

 

5、學習障礙是一異質性的群體。

 

※十種常見特徵:

 

1、活動過多

 

2、知覺缺陷

 

3、情緒不穩

 

4、一般協調能力缺陷

 

5、注意力缺陷

 

6、衝動

 

7、記憶缺陷

 

8、特殊學業問題

 

9、空間方向、時間管理及事物關係等能力不佳

 

10、不會使用適當的學習策略

 

一、特殊學業問題

 

※學科學習問題是主因,閱讀是最常見的。80%有識字或閱讀理解障礙。

 

※閱讀有問題:拒絕閱讀、無法理解或回憶課文內容、閱讀時迷失所閱讀之處。

 

※數字問題:

 

在學前或國小低年級時─會顯現無法分類、配對、及瞭解算術用語與數的概念。

 

在中年級階段─對各項基本計算方法與技巧運用常感困難。

 

高年級階段─分數、小數、百分比及度量觀念較差。

 

中學階段─會持續國小階段犯相同錯誤。例子:加減法之借位與進位及四則運算問題。

 

※數學概念與語文密不可分,數學解題能力不佳,其閱讀能力要加強。

 

二、語言困難

 

※60%個案有某些語言與說話問題,尤其在口語表達與聽覺理解技巧上。說話時,用詞錯誤,文法結構顛三倒四。

 

三、知覺障礙

 

※知覺包括再認(recognizing)、區別(discriminating)及解釋(interpreting)感覺所得之資料。

※有障礙的學生可能會顯現在視、聽、觸及運動(kinesthetic)知覺上有問題。

※視知覺障礙的個案可能無法正確的仿寫字體,區分類似形狀之不同或顛倒字體等,尤其在幼兒的學習上,視知覺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

※聽知覺有問題的兒童可能無法區分類似音的單字及代表意義。

四、動作與協調能力障礙

活動過多、活動過小及動作不協調。

五、社會─情緒問題

 六、認知與後設認知缺陷

※後設認知包括兩項因素:

(1)當從事某項工作時,知覺應當使用的技能、策略及資源;

(2)能使用自我調整機能(如計畫行事、評價正從事活動的效果、檢視努力的成果、及補救所遭遇的問題),以確保工作之完成。

※有後設認知問題的學生較無法控制及督導個人注意力及心理歷程,因此常無法專心聽講,記取重要訊息,將新知識與舊知識結合,及利用已有知識解決問題。乏策略去計畫、組織、監控及解決問題。

七、記憶問題

※不論是聽覺記憶或是視覺記憶均有缺陷。

※有記憶缺陷的學生可能對最近聽或看過的訊息複述有困難,無法跟隨多重指令做動作及將工作正確排序。

八、注意力缺陷與活動過多

※活動過多是指無目的的活動過量,如離開座位、拍手或腿、重複同樣問題、無法久坐或站。

※注意力問題與活動過多行為經常連在一起,注意力問題對學障生影響較大。無法把注意力轉移到工作上,不重視工作細節,比較衝動且不加思考的對事物下決定,同時無法對同一工作保持長久注意力。

第六節 評量方式

一、智力水準

※在標準化個別智力測驗總測驗(或全量表)智商得分必須位於平均數負兩個標準差以上。

※以魏氏兒童或新編中華智力量表為例,學生的智商必須在70以上,以和智能障礙群體有所區隔。

※智力測驗必須是個別施測外,同時也應具備語文與非語文兩部分,不可以測單一能力的智力測驗(如瑞文氏彩色圖形推理測驗)作推估學生的智商,以免有低估學生智能情形。

二、排除其他障礙(視、聽、身體病弱、情緒困擾)及環境因素之影響

三、學業低成就

※學業成就主要判斷學生是否學習障礙的重要指標,通常評量的科目是閱讀、數學及作文

※在評量學業成就時:非正式測量(如隨堂測驗)、課程本位評量、校標參照測驗及標準成就測驗。

在鑑定學習障礙時,主要還是依據標準化成就測驗之常模資料如年級水準、年齡水準、百分等級,標準分數等做為解釋。

※國、英、數任何一科或數科低於現就讀年級一年以上,即符合學業低成就標準。

※學業低成就現象會隨著年級升高,此種差距會逐漸加大。學障學生必須在某項或幾項學科顯現低成就情形才符合鑑定的要求。

※學業成就也須評估學生的聽覺理解及口語表達能力,依賴教師或相關人員的觀察判斷。

四、內在能力顯著差異

※內在能力顯著差異要素是用來鑑定學習障礙的基本要項。

※通常鑑定時,用魏氏、比西或考夫曼智力測驗評量學生的智能,並以各種標準化成就測驗及診斷測驗評量學生在一種或數種領域的成就,然後再來看:

(1)學習潛能與實際成就

(2)各項認知能力

(3)各項成就間或成就內等三方面內在能力差異是否達到預設的標準;若達到,在檢視其他資料,判斷是否為學習障礙。

→最引人爭議的地方,就是決定內在能力差異的標準與方法。

※評量差異分數大小的方法,最常使用以區分成下列四類:

(1)低於年級水準的年數

(2)能力─成就差異分數

(3)魏氏兒童智力量表中語文─作業量表差異分數

(4)魏氏兒童智力量表側面圖分析

※能力─成就差異分數方法又因計算方式不同,分成三大類:期望公式、標準分數及迴歸公式。

※標準分數與迴歸公式是較理想的判斷學習潛能與實際成就差異的方法。

※各項認知能力間的差異,則以個別智力測驗中不同的心理能力發展互相比較,是否發展差異達到顯著情形。各項成就間或成就內的差異,則以各成就測驗或診斷測驗側面圖協助判斷。

五、心理歷程差異(心理歷程定義過於模糊,有測量上困難)

※鑑定時,評量人員可以利用各種心理歷程測驗、認知結構與歷程分析、錯誤類型診斷,及學習策略的評量等方式,蒐集個案的各項資料,並分析在學習時,其心理歷程的運作與執行是否顯現困難。

※在診斷時,此一歷程問題必須與相同年齡與年級同學對照,且具有長期發生現象(至少半年以上);同時此歷程的異常也必須有相當的證據顯示確實干擾到學生的學業表現。

六、特殊教育標準

經評估各項輔導措施或環境調整方案均無顯著成效者,才轉介到特殊教育服務。

第七節 教育安置

※受「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最少限制環境」兩個因素影響。

※安置方式也從普通班配合特教人員諮詢、資源教室、特殊班、特殊學校。

 

第七節 教育安置

※受「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最少限制環境」兩個因素影響。

※安置方式也從普通班配合特教人員諮詢、資源教室、特殊班、特殊學校。

第八節 教學應用

一、能力訓練方式

※訓練障礙學生的視知覺、視─動與知─動技能及心理語言歷程能力。

例子:佛洛斯蒂補救教學方案是配合視知覺發展測驗結果使用。

     柯克等設計的教學方案是配合依利諾心理語言能力測驗。

※能力訓練的學者比較主張加強練習兒童缺陷的領域,但此種方法有時會更加深兒童的挫折感,反不如教導學生使用自己的優點來彌補缺陷的能力更為有效。

二、多重感官方式

※採用運動覺、觸覺刺激,配合視覺與聽覺刺激,同時為了增加觸覺和運動覺刺激,教學上常採用砂紙字體(用砂紙剪成各種單字)、手指畫,沙盤,及凹凸字體等設計方式。

※傅娜VAKT方法(V代表視覺、A代表聽覺、K代表運動覺及T代表觸覺)

例子:在學習單字時,兒童首先看著字(視覺),然後聽老師唸這個字(聽覺),接下來兒童自己唸這個字(聽覺),然後兒童再觸寫這個字(運動覺和觸覺)。

三、直接教學

※提倡直接教學者焦點放在教學過程,由教師主導課程學習,教材組織細密且連續,學生表現被嚴格監控,教師所提問題大多較低的認知層次,使學生有較多正確的反應,同時對學生的回饋是迅速且立即的。

※1、一種明確逐步策略。

  2、在學習過程的每一階段,精熟學習的發展。

  3、對學生的錯誤,策略性的修正。

  4、漸漸由教師主導活動轉變學生獨自學習。

 5、利用許多範例,適當與系統的練習。

 6、不斷複習最近所學習的概念。

→ 顯著改善缺陷的效果,長期穩定的進步。

四、認知訓練

※認知訓練強調自我監控理念,讓兒童自我主動參與以克服被動學習無助的情形,同時教導兒童許多學習策略以解決問題,包括注意力及衝動等行為。

※認知訓練被運用在各種不同學科及不同年級學生的補救教學活動上,以個別、同儕及小組方式進行各項教學活動。

※認知訓練包括認知行為改變技術及後設認知策略教學等不同名稱。

(一)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

※指個體在從事特定行為時不斷的掌握自己的行蹤。

例子:教師在兒童旁邊放一具錄音機,當兒童正從事某種學業活動時,教師就開始放一卷不定時出現音調的錄音帶,不論何時,當兒童聽到這一音調就必須放下手邊工作,問自己「我是否保持注意力」,然後在另一張紙上紀錄下是否保持注意力。

(二)關鍵字記憶法(memonic keyword method)

※將所閱讀的文章或語句中的關鍵字找出來,然後將關鍵字與文章或語句內容結果想像成一幅有意義的圖畫;當教師問到關鍵字時,學生很快聯想一些相關事務,學得課文內容。

(三)自我教導訓練(self-instructional training)

※自我教導的理念在於用內在語言控制行為,因此當兒童一面從事某項工作時,一面找出各階段解決問題的方法與步驟。

※先由教師示範在解決問題時,固定的使用口語指導,最後兒童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自我發問、自我教學方法。

※在自我教導訓練的過程中,運用認知示範、外顯的自我引導、內隱改變個人內在語言的複誦,及對行為的直接回饋方式,藉由不斷自我對話而改善其不適應行為。

 

(一)交互教學法

※由布朗和潘林沙等人利用自我發問及其他認知訓練技巧所發展而來,焦點放在培養及監控與閱讀理解有關的後設認知技巧方面。

※依據渥高斯基(Vygotsky)的理論而來,如徒弟從師傅那兒學習手工的方式相同,因此兒童學習的社會環境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提出問題(questioning)

      摘錄重點(summarizing)

      澄清    (clarifying)

      預測下文(predicting)   四項後設認知策略。

五、合作學習

※利用不同能力學生一起工作,共同解決所遭遇的問題。例如:學生小組區分法、小組遊戲比賽法、拼圖法、小組協助個別法。

※1.共通的教材、指定的學習內容及精熟標準。

  2.確切說明學習目的。

  3.進行學習分組(異質分組)。

  4.教學座位空間的安排,以促進團體互動。

  5.團體歷程指導及確定團體進展。

  6.監控小組團體的互動情形並提供協助。

  7.學習評量、學習成就表揚、及團體獎勵。

  8.詢問從事合作學習活動的情況與感想。

六、資料本位教學

※資料本位教學模式主要是應用行為分析、直接教學及校標參照教學方式而成,焦點放在直接且連續的測量對特定教學目標的進步情形。

※1、對重要行為加以記錄。

2、找出計時與紀錄行為比較簡捷的策略。

3、經常評鑑所記錄的資料。

4、使用調查方式或校標參照測驗。

5、確定本系統是有效的教學方式;使用精確教學方式。

七、應用行為分析

※主要是以學生現有功能的改善為著眼點,不管其病因為何;在教學前,教學者應當對學習的事務徹底分析,而學生現有的技能及個人優缺點也需詳細的評估,以利後續的教學設計。

※教學時,直接針對特定欲學習之事項或技能,利用示範(modeling)、證明(demonstrating)及回饋(feedback)等方式直接教學,教學者可利用個別或小組方式進行教學,並且需隨時提醒學生把焦點放在學習工作上。

第九節 未來發展與趨勢

一、定義與評量之改善

※目前各項鑑定工具均無法直接有效測出。

※目前學者提倡的課程本位評量模式與基本能力測驗都是適合學障生的評量方式。

二、    擴展學習障礙之教育

    ※學前的學習障礙應本著不分類教育方案原則,強調補救重要技能的發展。

  例子:建議包括認知、知覺─動作、語言及學前技巧等。

二、電腦輔助教學

※重度閱讀障礙可能需要輔具的協助,將所需閱讀的材料藉由電腦掃描後,以語音輸出方式讀給學生聽。

※書寫表達屬於視─動協調有障礙的學生,則可利用口語輸入,再由電腦直接列印輸出方式,將欲表達的思考,藉由其他媒體完成工作。

 

1~3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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